定期(定儲)存款

定期(定儲)存款服務


  • 存單存款開戶資格限制
    • 定期存款開戶無資格限制,期限最短不得少於一個月,最長以三年為限;存款期間,按月單利計息,到期時提取存款本金;存款到期之前,存戶如需用款,存款人本人可持存單向簽發單位申請質借,或依規定申請中途解約。
    • 定期儲蓄存款開戶限自然人或非營利法人,期限最短為一年,最長以三年為限;定期儲蓄存款依存提或領息方式不同可分為零存整付、整存整付、整存零付以及存本取息儲蓄存款。
  • 應準備之證件
    • 個人戶-本人攜帶身份證、印章及其他⋯⋯。
    • 公司戶-負責人本人攜帶身份證、經濟部公司執照、營利事業登記證等證件及印鑑。
  • 存單續存
    • 定期存款逾期轉期續存或逾期轉存定期儲蓄存款,如逾期一個月內可辦理續存手續,始可依原存單到期日續存,新存款利率以原存款轉存日牌告利率為準。
    • 定期儲蓄存款逾期轉期續存,如逾期二個月內可辦理續存手續,始可依原存單到期日續存,新存款利率以原存款轉存日牌告利率為準。
  • 自動轉期
    • 凡持本會之定期存款、整存整付或存本取息儲蓄存款到期時,存戶欲將存款自動展期續存者,可依規定辦理自動展期手續;自動展期期限,一年以下定期存款,及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自動展期以五次為限,二年期定期存款/定期儲蓄存款以二次為限,三年期定期存款/定期儲蓄存款以一次為限。
  • 中途解約
    • 依實際存款期間利率八折計算,存款未滿一個月者不予計息。
  • 存單掛失及印鑑掛失/更換
    • 請先辦理掛失止付,再依程序申請更換印鑑、補發新存單,以確保權益。 未盡事宜請依本會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