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申請辦法

獎學金申請辦法


  • 目的:為鼓勵會員子弟努力向學,藉以提高農村教育水準,增進農業知識技能,培育農村優秀人才。
  • 申請日期:每年三月份 (自3月1日至3月31日止)。
  • 申請地點:本會會務部(上班時間內向本會會務部索取申請表或於桃園區農會網站下載專區下載)。
  • 申請資格︰
    1. 凡本會會員須入會滿一年以上正會員之子弟(直系血親)但須設籍本轄區6個月以上。
    2. 會員本人或申請學生須在本會有存款(或放款)合計6個月內每日平均餘額1萬元以上或同戶家屬存款(或放款)6個月內每日平均餘額10萬元以上之實績,(計算基準日以每年12月20日為準)且無積欠農會財物或為人擔保向農會借款逾期尚未償還者。
    3. 凡就讀高中(職)、大專院校、研究所等學校之在學學生,但夜間部(補校)、公費生,恕不得申請。
      (註:五年制專科一至三年級視為高中職,四至五年級視為專科。)
    4. 高中(職)每名3,000元整,大專院校 (研究所)每名5,000元整。
      • 學業成績(智育)︰各學科成績均需及格(60分以上)。
        1. 高中(職)學校學生總平均分數︰
          • I.公立學校者75分以上。
          • II.私立學校者80分以上。
        2. 大專院校以上(含研究所)學校學生總平均分數︰
          • I.公立學校者70分以上。
          • II.私立學校者75分以上。
      • 操行成績(德育):須80分以上(甲等),無評定等級或分數者,其操性評量之獎懲紀錄不得有記過以上之處分,功過不得相抵(當學期累計三次警告等同於記過)。
  • 應備文件:
    1. 填寫申請書乙份。
    2. 前一學期學業、操行成績單正本。
    3. 當學期已註冊之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乙份。
    4. 現住人口詳細記事戶口名簿。
    5. 本會會員存摺影本乙份及會員印章、學生印章。